各院分團委:
為進一步倡導優(yōu)良學風考風,加強我校精神文明建設,營造良好的素質教育軟環(huán)境,提高我校學生自 律意識與文明意識,搭建優(yōu)秀班集體發(fā)揮先鋒模范作用的平臺,擴大誠信考試覆蓋面,在全校范圍內營造“勤奮求學,誠實守信”的良好氛圍,校團委聯(lián)合教務處、學生處等部門在2011-2012年度第一學期期末考試中開展“和諧校園,誠信法大”活動,具體事宜通告如下:
一、活動時間
2011-2012學年度第一學期期末考試期間。
二、活動方式
(一)誠信考試班級
1.申報資格
立足在全體學生中樹立先進典型,將個人模范作用與集體模范作用有力結合,校團委根據(jù)各學院分團委推薦以及各班級自行申報,確定以下班級為誠信考試班級:
(1)各學院推薦的誠信考試班級
由各學院在本院行政班級中,推薦一個具有代表性的作為誠信考試班級;
(2)自行申報的誠信考試班級
各行政班級可自行申報誠信考試班級。自行申報的班級中優(yōu)先考慮11級和曾獲“校級優(yōu)秀班集體”榮譽稱號的班集體。
2.名額確定流程
各學院推薦誠信考試班級時需填寫《“誠信考試”班級推薦表》,并與被推薦班級填寫的《“誠信考試”班級基本情況信息表》一起上交至校團委存檔。
自行申報班級需填寫《“誠信考試”班級申報表》及《“誠信考試”班級基本情況信息表》,并簽署《學生誠信考試承諾書》,一并上交至校團委存檔。由校學生委員會成員組成評審委員會,根據(jù)條件從中選拔出誠信班級。
3.誠信考試班級要求
(1)誠信考試班級每位成員均應在考試中發(fā)揮模范先鋒作用,在廣大同學中樹立起誠信典型。
(2)誠信考試班級應在近期舉行誠信考試教育主題班會,要求主題鮮明,形式不拘一格,通過組織班級全體成員共同學習相關規(guī)定,加強誠信觀念教育,提高思想認識。
(3)誠信考試班級所有成員考前須集體簽訂《誠信考試承諾書》,統(tǒng)一存檔。
(4)一旦在考試中發(fā)現(xiàn)誠信考試班級成員作弊,將參照《中國政法大學考試違紀處分辦法》對舞弊者從重處罰;同時取消該班級大學期間一切評優(yōu)資格及誠信考試班級申請資格。
(二)誠信考試考場
1.誠信考試考場設置
端升樓103、104室在本次期末考試期間將被設置成為誠信考場。兩個考場中所有科目的考試均按照《中國政法大學誠信考試實施細則》進行。
2.誠信考場考試流程
參照《中國政法大學誠信考試實施細則》。
3.誠信考場考生要求
(1)誠信考場的考生為當然誠信群體一員。
(2)每位考生均需懷著高度的榮譽感與責任感,以對自己負責、對學校負責的態(tài)度參加考試。
(3)每位考生考前均需由誠信考場服務老師帶領進行簡短宣誓。
(4)一旦在考試中發(fā)現(xiàn)誠信考場中有考生作弊,學校將參照《》對舞弊者從重處罰。
三、工作要求
請各學院分團委做好學生考前動員工作,督促學生認真學習《中國政法大學學生違紀處分條例》、《中國政法大學考場規(guī)則》、《中國政法大學學生考試違紀處理辦法》及其他校紀校規(guī),嚴明考試紀律。同時,由于誠信考試班級的模范作用突出,各學院分團委應充分重視此項工作,組織誠信考試班級舉行誠信考試教育主題班會,將考風考紀落到實處,力爭做到人人熟讀學校相關規(guī)定、人人都是責任人的良好局面。對于誠信考場涉及的學生,所在學院分團委應提前做好告知與解釋工作,并通過切實有效的途徑,加強學生的誠信教育,提高學生的思想認識水平,促使學生牢固樹立對自己負責、為學院爭光的意識。
請各院于2011年12月21日17:00前將推薦、自薦材料報送至校團委(學活309)。
聯(lián)系人: 趙中名 聯(lián)系電話: 58909199
韓夢蝶 58909206
附件:1.
《中國政法大學學生考試違紀處分辦法》.doc
2.
《中國政法大學誠信考試實施細則》.doc
3.
學生誠信考試承諾書.doc
4.
“誠信考試”班級推薦表.doc
5.
“誠信考試”班級申報表.doc
6.
“誠信考試”班級基本信息登記表.doc
校團委
2011年12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