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體師生:
聯(lián)合國六大主要機構(gòu)之一的國際法院院長龍尼·亞伯拉罕先生(H.E. Mr. Ronny Abraham)將來校講學,具體通知如下:
一、講座主題:國際法院職能概覽(The Role of the 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: A General Overview);
二、主講人:國際法院院長龍尼·亞伯拉罕;
三、特邀嘉賓:中國政法大學校長黃進教授,國際法院其他4位法官小和田恒(Hisashi Owada)、薛捍勤(XUE Hanqin)、朱莉婭·塞布廷德(Julia Sebutinde)、達爾維爾·班達里(Dalveer Bhandari),以及中國最高法院國際合作局副局長孫勁等;
四、主持人: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院長孔慶江教授;
五、時間:2016年9月6日(星期二)10:30-11:30;
六、地點:中國政法大學學院路校區(qū)科研樓二層學術(shù)報告廳;
七、語言:英語;
八、昌平師生乘車信息:9月6日上午9:15從昌平校區(qū)噴水池邊發(fā)車,講座結(jié)束后返回。
歡迎全校師生積極參加。
相關(guān)鏈接:
“國際法院”(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),又稱為“國際法庭”,是聯(lián)合國六大主要機構(gòu)之一和最主要的司法機關(guān),是主權(quán)國家政府間的民事司法裁判機構(gòu)?!皣H法院”根據(jù)《國際法院規(guī)約》于1946年2月成立,設(shè)在在荷蘭海牙,亦稱“海牙國際法庭”。
“國際法院”由15名法官組成。法官候選人需要在聯(lián)合國安理會和聯(lián)合國大會分別獲得絕對多數(shù)贊成票才能當選,每屆任期9年,每3年改選1/3,以保持工作的連續(xù)性;全體法官以無記名投票方式推舉院長,院長每屆任期3年??紤]到地區(qū)均衡,15名法官必須全部來自不同的國家,代表世界各大文化與各主要法系。
2016年7月12日,對南海仲裁案作出非法無效的所謂最終裁決的國際法院常設(shè)仲裁庭(PCA)不是法院,而是一個仲裁法庭,不應將其與國際法院混淆。
國際合作與交流處
2016年9月2日